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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是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关键。为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对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详细]
为切实加强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交流各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切实保障食品安全,10月24日,甘肃省局在陇南市徽县召开全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现场会。省食药安委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出席会议并讲话。陇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军出席会议并致辞。陇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贵生出席会议。[详细]
为贯彻落实泸州市“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提升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现代化管理水平,2023年11月14日,继“南翼”“三区一体”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专题培训后,泸州市“东翼”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专题培训会在泸县召开。泸县、合江县共174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详细]
近段时间,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干部业务反包体系,助力属地管理责任作用提质增效。目前,已开展食品安全包保干部业务帮扶工作推进会1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培训会1次,包保干部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共43人参加培训会。[详细]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护公众健康、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详细]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1月10日下午,阜阳市市场监管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阶层人士、新闻媒体等走进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403号),涉及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2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403号),涉及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2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制度,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9日。[详细]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快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格局,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把牢“三个关键点”,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详细]
11月13日至14日,巴中市围绕“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开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详细]
近日,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旨在为食品企业提供全面、精准的支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详细]
长期以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认证与日常监督管理是两条“平行线”。为了探索监管资源配置的科学方法,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9月,四川省资阳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认证与食品生产监管联动新机制,坚持“政府鼓励、企业实施、三方助力、监管融合、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原则,推动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详细]
按照抽检监测(中央转移)2023年总局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淮南市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10月中旬起,分两组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了第三季度督查检查,不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督查组围绕各业态监管重点和风险点,通过实地查看、现场问询、查阅台账的方式,围绕主体资格和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布局流程、环境卫生、原材料供应、食材购进贮存、销售、加工制作、留样检验、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细致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83户,发现问题共计531项。[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