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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109号(关于防止赞比亚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2年10月28日,赞比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9月1日,该国中央省(Central)的1家农场发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涉及的易感动物有47498头牛,其中1520头发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赞比亚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牛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赞比亚的牛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赞比亚的进境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赞比亚的牛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赞比亚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赞比亚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pdf

TAGS:植物检疫 畜牧业 疫情 食品安全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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