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临沂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蛋制品、糕点、肉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9大类食品50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等。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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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残留 食品 蛋制品 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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